2007年以来,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积极倡导“人人有作为、小院大作为”的治院理念,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将检察队伍建设放在和检察业务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制定落实一系列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具体措施,着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激发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检察队伍不断呈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实现了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
□记者 李杰 通讯员 王爱全 于红旗/文图
坚持从严治检 创新管理机制
前不久,省检察院巡视组在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调研后指出:鹤山区检察院通过机制创新,寓队伍建设于业务建设之中,实现了业务、队伍并进发展,较好地解决了队伍、业务建设两张皮的问题,先进经验应予以推广。
创新管理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步伐
2007年2月,方国民到鹤山区检察院任检察长以来,大胆探索、尝试推行了一系列新制度和新办法,不断创新检察队伍管理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步伐,营造全员干事创业的氛围,有效激活了队伍的积极性,提高了检察工作水平,多项工作创新得到上级院的肯定和推广,外地检察院也多批次到该院学习取经。鹤山区区委书记刘文彪对鹤山区检察院“人人有作为、小院大作为”的治院理念多次在区委各级会议上宣传推广,要求区委、区直其他单位向该院学习, 买球的app世界杯,建立完善的科学考评机制,实行目标动态管理。
该院还积极引导干警树立“有为才有位”的事业观和“无功即是过”的奖惩观,健全完善检察业务和检察职业道德双轨制考评体系,形成了“以岗定责、以责定效、人案结合、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长效机制。
一是年初由各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各部门将目标量化分解到干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是制定相应的目标考评与奖惩办法,实行目标动态管理,将目标责任与奖惩、干部任免、职级晋升相挂钩。
三是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工作表现好、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那些不负责任,给工作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人员,给予降职、免职等处罚。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实施廉洁从检工程
针对廉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鹤山区检察院及时修改补充廉政规定与办案纪律,做到用制度规范人,用纪律约束人。
一是建立廉政责任体系。由检察长与主管领导、主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并及时出台了《鹤山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问责办法》、《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细则,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二是建立廉政档案和执法档案。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党风廉政档案,每年将干部遵守纪律、责任执行与年终考核等情况上报市纪委、区纪委,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建档、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跟踪考核”的要求,为执法干警建立了执法档案,对干警的执法行为进行动态监管。
三是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针对“八小时以外”管理这一薄弱环节,该院制定实施了《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创新了干部管理规范的形式,受到鹤壁市纪委的肯定,并以文件的形式转发。该规定涵盖了需要监督的13种情形,并设定了6种监督方式,将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纳入干部使用考查范围,初步形成了一套单位监督、家属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有效杜绝了干警“八小时以外”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鹤山区检察院实现了连续多年“干警无违纪,公开执法无错案、安全管理无事故”的“三无”目标。
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挖掘内部潜力
近年来,鹤山区检察院围绕案件规范化管理先后制定完善40余项工作制度,办案效率、案件质量得到迅速提升。
针对职务犯罪线索发现难,实行了自行排查案件线索、涵养案源制度,动员全院力量,摸排案件线索;针对检察官少、查案警力不足的实际,打破领导与干警、综合与业务、自侦与刑检的人为界限,推行检察官全员办案制度;针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辖区常见、多发且比较成熟的类案,制定具体、规范的类案取证标准,明确取证方向和方法,指导查案工作;制定了案件竞办制度、更换办案人制度,引入办案竞争制约机制,有效解决被动办案和不规范、不依法办事的问题;实行自侦案件初查预案、安全预案制度,凡预案不过关不能启动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实行嫌疑人、证人亲笔书写供词、证词的做法,推行纪检监察部门同步监督讯(询)问制度,确保办案程序等依法进行,减少和防止翻供翻证的发生;针对犯罪嫌疑人、证人进行讯(询)问时容易出现的纰漏,制定固定的讯(询)问格式,使办案人员有章可循;针对重大、复杂、疑难、自侦案件推行案件承办人列席审查批捕、起诉案件研究机制,有效提高案件的批捕起诉率,该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座谈会上受到鹤壁市检察院和其他县区检察院的广泛认同。
上一篇:广东美丽风光导游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