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全国通用教材 古筝》(第二套)是在已故著名古筝教授邱大成先生于1997年拟定的考级曲集目录的基础上,根据中国音乐学院对考级教材编写的要求,以及集中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编写而成的。
第二套考级教材在编写过程中依据由简至繁、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的教学方式选择曲目,引导考生顺利地步入古筝的世界。
中国器乐的学习素来有技、艺兼有之说法,即多以民间小曲作为入门,在熟悉基础技法的同时,学习和理解乐曲的内涵和表现力。因此,第二套教材在第一、二级多以民间小调为主,配以相应的练习曲。从第三级开始,每级有传统乐曲和创、编乐曲。传统乐曲主要是选择各流派具有代表性的乐曲;创、编乐曲主要是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具有一定影响的创作、改编作品,并以人民音乐出版社历年出版的筝谱版本为依据。考虑到第二套考级教材面向业余学习古筝者,以普及教育为主,不是音乐学院古筝专业的教学大纲,所以选择的创作曲目除《黔中赋》外,主要以传统的五声音阶定弦演奏,不包括多音弦、多调式音阶排列的创作古筝曲。
第二套考级教材除了标明规定的练习曲和乐曲外,还对古筝这件乐曲作了简单的介绍,内容包括古筝的概述、形制种类;定弦、调弦及转调方法等,并把指法符号汇集成表格,以便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对古筝不同的指法符号有所了解。在每一级曲目之前有“训练提要”供参考。
由于考试级别的划分、曲目及其版本的选择在客观上是很难统一的,因此辅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因材施教,不局限于第二套考级教材的版本。我认为,多种曲目版本在教学中相互参照使用,无论对教还是学都是大有好处的。第二套考级教材既是编者长期从事教学、演奏实践的一些体会,也是兼容吸收各种已有教材优点的结果。希望第二套教材对参加考级的考生和辅导教师,能真正有所帮助。
林玲
2021年6月
考试要求
凡带有"△"符号的都是规定曲目,乐曲部分的规定曲目都是传统名曲。为了能全面了解考生的水平,考试时,考生必须演奏带"△"符号和不带“△”符号的练习曲各一首以及带"△"符号和不带"△"符号的乐曲各一首(共四首)。在考试过程中,主考老师有权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决定考试时间的长短。不按第二套考级教材规定曲目演奏的考生的考试成绩无效。
对跳级报考的考生,要抽査(演奏)所报级别前一级的乐曲和练习曲各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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