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来源:北京日报 2022年07月31日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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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你坐在音乐厅中欣赏《红旗颂》《炎黄风情》等当代作曲家的交响名作时,是否意识到乐团演奏这部作品前,需要先征得作曲家的同意?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事实上,不少中国当代作曲家创作的作品在创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上演,作曲家费尽心血创作出作品,能得到的版权费并不多。古典音乐领域版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当代作品常被“侵权演出”
说起自己的作品差点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上演的事,作曲家鲍元恺到现在都很气愤。那是去年年末,鲍元恺听说上海民族乐团将与台北市立国乐团在上海演出一场《台湾音画——上海台北双城乐展》的音乐会,演奏内容包括他创作的《台湾音画》,可演出方从没向他透露过要演出这部作品的消息,鲍元恺也从未向演出方授权。而且,该音乐会的售票广告页上出现了《台湾音画》八个乐章的名称,却唯独没有出现作曲家的名字。
发现这件事后,鲍元恺只得写公开信询问。对方看到公开信后发表声明,称上海民族乐团与台北市立国乐团事先签有协议,“双方应各自保证拥有所演出曲目的合法权利或授权”,“但遗憾的是,双方对于谁来落实版权相关问题有不同的认知”,随后宣布取消音乐会。“乐团虽然自行取消了演出,但不是自知理亏,反而觉得这个损失是我造成的。”这件事不了了之,鲍元恺依旧愤愤。
公开商演作品却不先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就已等同侵权,这样的情况在国内并不少见。“就拿作曲家吕其明创作的《红旗颂》来说,每年不知有多少个乐团会演出这部作品,逢年过节都会演,但很少有人会想到先征得他的同意。”从事音乐会演出的资深行业人曾伟说,虽然吕其明本人并不介意乐团演奏他的作品,也不一定收取版权费,“但不意味着乐团可以随便演,事先征求同意是对作曲家起码的尊重。”
顶尖作曲家版权收入也不高
演奏方不愿意在事先联系作曲家并向其支付版权费,是因为这项版权费很高吗?答案并不是。
不过,即便是中国目前最著名的这一批作曲家,他们得到的版权收入也不高。鲍元恺创作的《炎黄风情》《台湾音画》等作品在国内演出次数极多,在这种情况下,他每年能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得到演出方支付的几万元费用,“演出次数太多了,确实单次版权费不高。”而作曲家陈其钢在近日举办的2022中国乐团艺术管理论坛上透露,自2022年至2022年上半年,他的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演出共收到版权费折合人民币约81万元,其中在中国收到的只有1.3万元。
对于那些没有事先征求同意就上演的“漏网之鱼”,作曲家也很少去主动维权。用鲍元恺的话说,“作曲家都很忙,尤其是处于探索中的中国作曲家,没有精力打官司。”曾伟透露,打官司维权需要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都很高,最后获得的赔付也就只有几万元,作曲家也就不愿多这个麻烦。
规范使用乐谱靠行业自律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之所以还存在,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想改变需要全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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