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京瑞)因擅自出版发行《流行歌曲与词谱大全》,又未向词曲作者付酬,河南音像出版社与北京正普公司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告上法庭。记者今日获悉,二被告被判赔偿包括诉讼费在内近30万元。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信托的方式管理会员音乐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和录制发行权。他们发现,河南音像出版社与正普公司发行的《流行歌曲与词谱大全》中,使用了包括《纤夫的爱》、《东方之珠》等共计有117位会员的152首作品。于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停止发行、销售《流行歌曲与词谱大全》并索赔94.38万元。
在法庭上正普公司辩称,他们认定《流行歌曲与词谱大全》为国家正规出版社——河南音像出版社出版的具有国家统一书号的合法出版物后才予以销售的,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出版物发行(销售)者不能证明出版物具有合法来源的,才应承担法律责任。
经审理后海淀法院认为,音乐著作权协会与其会员签订了以自己的名义为会员著作权主张权利的授权委托书,尽管会员未将其作品依据合同约定全部在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备案,但不应影响音乐著作权协会为其积极主张权利 。
二被告擅自使用涉案作品进行录制、发行,主要侵犯的是作者和录音制作者的复制、发行权等财产权。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河南电子音像出版社和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删除侵权内容之前停止对《流行歌曲与词谱大全》的发行,赔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损失27.26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1.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