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招生高校录取新生提供基本依据。
音乐类专业统考参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和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笔试)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为必考科目。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
2.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
3.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且加试科目必须不同于主试科目。满分为20分。
主试或加试声乐的考生必须从我省统一规定的声乐曲目库中选择曲目。曲目库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4)声乐科目面试的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由省考试院统一制作发布。考试时,考试系统根据考生随机抽取的曲目自动播放相对应的伴奏音频,不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
(2)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通过视谱即唱和音乐听辨、记写能力的测试,考查考生的音准节奏感、音乐表现能力及读谱能力,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
①考试内容。视唱曲两首,每首长度约8-16小节。C大调、a小调(含自然小调、和声小调和旋律小调)或C宫系统五声性调式,适当运用辅助性变化音;2/4、3/4、4/4、3/8、6/8等常见节拍形式;简单节奏组合为主,包含切分音、三连音等较复杂节奏;音域:小字组a到小字二组e2。
②考试要求:掌握各种常用音符、附点音符、休止符的时值和切分音、三连音、弱起节奏以及2/4、3/4、4/4、3/8、6/8等节拍。音高、节奏准确,速度前后一致,富有音乐感。视唱时能清晰划拍。
③考试形式。面试,视谱即唱。电子文本试题,简谱、五线分钟。电子文本试卷由监考人员从试题库中随机调出,一人一卷。视唱前钢琴给出主和弦及第一个音。
音组听记:在五线谱上记音组的音高,以自然音级为主,适当加入变化音,听前给出标准音或音组的第一个音。
节奏听记:用2/4、3/4及4/4拍。包含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和休止符以及连线运用等。
旋律听记:C大调或a小调调性;2/4、3/4、4/4节拍;常用节奏形态。
②考试要求。根据播放的录音,对音组、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听辨、判断、记谱。
考查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测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的音乐理论基础和素质。
音、音高与音律;五线谱记谱法(谱号与谱表、音符与休止符、拍子与节拍等);节奏、节拍及音值组合法;各类音程的构写及判断;各类和弦(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的构写及判断;调式与调性(各类大小调式与民族五声性调式的调号和音阶构成、首调唱名与固定唱名、调式中的音程、和弦及其解决);调的关系与调的转换(包括关系大小调、五声调式近关系调,同主音大小调、同主音五声调式、等音调、转调、移调等);各种常用记号与术语(力度与速度的标记、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装饰音记号及其他术语);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等。
中外民歌及民歌的分类;人声分类与演唱形式;民族乐器的分类、常见的民族乐器及民族乐队种类;西洋管弦乐队中的常规乐器及其分组;世界音乐及乐器;常见的声乐、器乐体裁;中外著名音乐家、经典作品及有关常识〔以参考书目(1)、(2)、(3)中的曲目为主,但不局限于中小学音乐教材的曲目〕;歌曲常见的结构形式及戏曲、曲艺常识、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等。试题以考查考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和素质为主,可以检测常识性内容,也可以通过听音响辨别乐曲性质、乐器及演唱演奏形式等。
(1)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
(3)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湖南文艺出版社
扫描免费领近十年高考真题汇总备考、选科和专业解读关注高考网官网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