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KTV将联合起诉音集协:已交版权费 协议未到期
音集协收入情况
(来源:南方都市报)
搜狐娱乐讯 音集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要求KTV下架删除6000多首歌一事引发的争议仍在继续,伴随着舆论的发酵,争议的焦点逐渐从“音集协是否有权要求KTV删歌”,转向“音集协收费十年为何不提供正版曲库”以及“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等质疑。
近日,有网友贴出材料直指周亚平“滥用职权、谋取私利”,“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共有14家关联企业、12家担任法定代表人。其中北京鸟人艺术推广公司(由周亚平控股并担任法人代表)向KTV诉讼裁判文书达2000余份,巨额赔偿金去向不明。原本是音集协的权利,怎么给鸟人公司了?”
11月18日中午,周亚平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发声表示这是“利益相关者”对其个人的人身攻击,“改变版权现状,造福音乐行业是我一个资深音乐人的使命和担当……‘扫码开机、计次收费、精准分配’是去除积弊,开创未来的正确方向,我们决不动摇。音集协所有的决策都会依照章程程序公开透明地进行,也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但针对上述网友的质疑,音集协和周亚平均未作出答复。
南都记者经过连续两周的调查采访,通过梳理目前KTV与音集协的纠纷以及KTV行业对于音集协及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的质疑,试图起底和还原这场音乐版权乱象。
乱象1
KTV交费十年 仍无正版曲库
音集协一直未向付费者提供正版曲库。“只要向音集协交纳‘版权使用费’,KTV就能堂而皇之继续使用盗版曲库。”
KTV场所使用海量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向消费者提供点唱服务,负有向著作权人支付版权费的义务。为解决在实践中KTV经营者难以逐一获得海量权利人授权的实际问题,依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版权局批准,音集协于2022年依法成立。也是自2022年,音集协委托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向卡拉0K业收取版权使用费。
一名从事文化娱乐行业超过十年的资深业内人士李康(化名)向南都记者介绍,卡拉O K使用的音像制品收于“视频点播系统”(即“VOD”)的曲库,应符合“依法出版、生产”这两个条件,即所谓“正版曲库”,“但自卡拉O K这种娱乐形式自域外传入,到今天为止国内一直没有正版曲库。”
据了解,市场没有正版曲库,VOD生产商只能把从非法途径获取的音像作品填入曲库,其中既有“音集协”获得授权的,也有未获得授权的。
在李康看来,要解决盗版问题还是要借助正版曲库。但自2022年开始向K T V经营者收费到现在的10年来,音集协一直未向付费者提供符合上述规定的“由国家出版单位依法出版的正版曲库”。
“KTV经营者在这十年来只能购买和使用盗版曲库的VOD设备,尽管是违法行为,但只要向音集协交纳‘版权使用费’,KTV就能堂而皇之继续使用盗版曲库”,李康称,这也是音集协收取的“版权使用费”被业内称为“保护费”的原因。
此外,音集协的收费模式同样引发不满。“早期,国家版权局和有关部门定了一个权宜之计———按一个KTV歌房一天多少钱来收费。十年过去了,按理说早就应该过渡到精确计次。但到现在都还是按照房间收费,不是技术上实现不了,而是没人愿意去做出改变”,李康向南都记者表示。
乱象2
三唱片公司退出协会 称版权费分配不透明
“音集协涉嫌加大特定唱片公司作品数量,操纵版权费分配比例,挤占合法权利人应得合法收益。”
事实上自音集协在全国范围内向KTV收费开始,关于巨额版权费的去向便一直引发质疑。
据媒体公开报道,2022年音集协在北京召开会员大会透露,“自2007年启动KTV版权许可工作至2022年12月31日,音集协共向全国约3000家KTV颁发了音像著作权使用许可证,签约金额共计1.86亿元,实际到账金额共计1.71亿元。”同时依据《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23%为音集协管理费用,27%归收费单位(天合文化集团),剩下50%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歌曲的点唱率、点唱次数、唱片公司拥有的版权数额等,为分配依据。
根据音集协官网的最新资料,“2022年协会在卡拉OK娱乐场所经营收入下滑的市场环境下,克服种种困难,完成了1.86亿元的收入目标。”但关于费用分配的公告最新时间仍为2022年。其中,2022年的收入为1.64亿元,2022年的收入为1.54亿元,在扣除管理成本(包括天合文化25%的渠道服务费)后,均有54%的费用为权利人分配著作权使用费,其中60%由音集协分配给权利人、40%由音著协分配给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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